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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来源:公安部网站   2008年05月08日 10时1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未成年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近日,四川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杜绝“童工事件”的发生。

  四川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展开全面彻查非法使用童工工作,采取收集掌握各地未成年人的详细信息、建立信息档案管理等四大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坚决杜绝“童工事件”的再次发生。建立信息档案管理机制。全省所有的社区、农村、校园警务室民警都要以入户调查和进城乡普查的形式,深入辖区单位、居民小区、村社和学校,摸清辖区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底数,建立以留守儿童、贫困家庭为重点的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将照片、住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亲友)联系方式,所在居委会、村组干部、老师的联系方式、地址全面登记,实行微机化管理。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警务室民警要切实加强与老师、村社、居委会干部和监护人的沟通联络,定期了解留守儿童、贫困家庭未成年人的在校表现,定期走访监护人和居委会、村组干部,有的放矢抓好帮扶、教育及保护工作。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以“三大警务”为平台,联合劳动、司法等部门,定期开展法制辅导,举办安全讲座,举行法制宣传展览,传授安全防范常识,增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家庭、用工单位开展使用童工危害性的宣传。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与居委会、村社、学校“结对”联系,采取建立“未成年人之家”、关爱帮扶未成年人工作站等方式,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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