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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立快速救治因公致伤公安民警“绿色通道”
      来源:新华网  周立权   2008年05月09日 0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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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致伤”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加强对公安民警的快速抢救治疗,将公安民警的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近日,吉林省卫生厅和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建立快速救治因公致伤公安民警“绿色通道“。

  吉林省规定,县以上卫生、公安部门都要联合成立快速救治因公致伤公安民警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后,应立即拨打120向急救中心(站)报告,急救中心(站)派救护车进行现场急救后,负责将伤员送至就近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急救中心(站)负责拨打110将民警负伤时间、地点、救治医院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并实行先救治、后付费,所需的医疗费用待伤员急救或出院后统一结算,各医院和急救中心(站)不得以未交押金、未办手续等理由延误或终止救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救治因公负伤公安民警要从医疗设备、技术力量、就医环境、后勤保障等方面予以充分的保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收治因公负伤公安民警的同时,要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局医政部门,逐级上报省卫生厅医政处,急重伤员要随时报告病情。凡遇到危及民警生命安全的缉捕暴力犯罪嫌疑人和处置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由当地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局。由卫生局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救治准备,必要时组织医务人员赴现场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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