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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应严肃问责 胶济铁路事故是典型
来源:半月谈 张晓晶
2008年05月09日 14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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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
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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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到10个小时,铁道部就宣布对济南铁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免职审查。这种及时果断的问责,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稳定了社会情绪,为救援工作顺利开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创造了条件。 “4·28”特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除列车严重超速外,还有铁路运营管理混乱的因素,这充分暴露了一些铁路运营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领导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
既然是责任事故,就是“人祸”,必须有人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济南铁路局的党政负责人被免职,表明了有关方面对事故处理的鲜明态度,也是对在事故中伤亡者及其家属的告慰。
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都证明,凡是安全事故的背后,除了“天灾”因素外,都与“人祸”有关,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淡漠、失职渎职。当前,我们对重大责任事故的问责制度已基本形成,一些地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后,往往能够看到有关责任人被处理的消息。从2003年非典事件、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以及几起重特大煤矿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
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容易引起社会恐慌、猜疑和不满情绪。处理不好,容易形成新的事件。认真严肃及时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可以在第一时间稳定群众情绪,也有利于树立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通过果断的问责,强化和明确政府责任,既是民意,也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题中之义。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严肃的问责可以让官员警醒,知道官不好做,“权力就是责任,有权必须尽责”。有人认为,“当多大官就有多大权”;现在要让官员们认识到,“当多大官就要负多大责”。当然,问责的目的并不是处罚官员,而是通过问责督促各级官员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政府管理手段。这样,才能把重大责任事故防范在前,把不该发生的人间悲剧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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