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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诉讼监督难 首个诉讼监督社会组织成立
      来源:法制网  张庆申 孙安清 傅秀珍   2008年05月12日 13时4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诉讼监督”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到诉讼监督中来,力图破解诉讼监督的“三大难”。日前,全国首个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会———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会成立。

  据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存基介绍,该诉讼监督促进会是由市南区检察院牵头组织成立的,由52名市南区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知名学者和律师组成。他们将发挥信息员和“智库”的作用:发挥自身优势,延长检察机关与群众接触的触角,进一步扩展案源渠道;检察机关将定期向会员交流诉讼监督过程中的问题,听取促进会的意见和建议,总结诉讼监督经验,提高检察机关的抗诉水平。

  市南区检察机关有关人员认为,诉讼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三大制约瓶颈,一是诉讼监督方面的立法不完善,缺少监督手段,诉讼监督的可操作性差,阻碍了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二是被监督机关不配合,对监督有抵触情绪,甚至还会设置障碍,造成监督工作的阻力;三是诉讼监督的案源少,很多案件的当事人,不懂得或者不善于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不是依法进行申诉,而是去上访;有的也因为对有关法律规定不了解,出现司法不公的现象也只是忍气吞声。针对“三大难”,市南区检察院有的放矢地出台了协调会、案源信息共享、“阳光接访”等工作制度,日前又引入社会力量建立了诉讼监督促进会这种诉讼监督长效机制,以图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构建诉讼监督网络,拓宽诉讼监督视野,提高诉讼监督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该举措赢得了驻区有关单位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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