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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检旅客没有义务自证清白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叶传龙   2008年05月12日 15时0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地铁安检”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当你持矿泉水乘坐地铁,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要喝完或是尝一口才能进站,将会是怎样一种感觉?现在北京部分地铁站台已将瓶装水列入排查范围,携瓶进入地铁站台,安检设备如未能识别出瓶内液体成分,站台工作人员要求携带者开瓶试喝。(5月11日《京华时报》)

  安全大如天,而地铁又是事故多发地带,对地铁加强安检,意在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大众利益,本身无可厚非,可是,让旅客试喝瓶装水以“自证清白”,又容易跑偏走调,使地铁安检陷入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的困局。如果说因为奥运在即,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高度戒备,心情可以理解的话,人们则应该思考在具体做法上能否更为人性些?

  让旅客试喝自带的瓶装水,隐潜着已经将其设定为危险品。不是?请你自己先尝一口。这充分说明有关部门没有对公众建立起起码的信任和尊重,这种人性恶的先行推定,既不利于社会的诚信建设,也极大地伤害了公民自尊。在维护大众利益的名义下,却要影响“小众”利益,损害组成大众的个体尊严,无论如何都不是件高明的事。

  让旅客试喝瓶装水,还折射出管理者的懒政思维。把“自证清白”的责任转嫁给了旅客,管理方当起“甩手掌柜”,尽享悠闲,而出行民众却因此徒增了焦虑和恐惧情绪。须知,保障公民出行安全,也应当包括出行民众心理上的安全,如果公民在出行中常要紧绷着神经,则会让人感觉很累很无奈,况且,旅客也没有任何义务来“自证清白”。

  更主要的是,通过让旅客自喝瓶装水来检查危禁品有时并不可行。一是增加安检时间,增添人为拥挤;二是如果有危险分子存心使坏,不惜“以身试毒”,企图蒙混过关,危险同样难以避免;三是新出现的液体炸弹,也有无毒的,喝了也无妨,又怎能起到安检作用?另外,瓶装水需要自喝,如果带有多样食品,每一样都要试吃试喝,地铁站岂不成了大排档?

  如何既能防范安全隐患,又能解决安检难题,笔者以为,工作人员首先要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本着对国家利益和民众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实践中增加“临检经验”,炼就“火眼金睛”,高效辨识危险源;其次是健全安检制度,强化安检措施,添置分辨率高的安检仪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地铁安检快速、准确、不扰民、人性化,才能减少让旅客试喝这类尴尬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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