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最高检、公安部明确五类证券...
·电子垃圾回收立法“难产”的...
·我国首部护士条例实施
·胶济铁路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公布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五种情...
·律师法刑诉法“不齐步”?
·最高检重拳出击涉农职务犯罪...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中央要求合理确定公务员津贴...
·劳动保障部:不签订劳动合同...
·国家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署劳动合...
·商务部即将出台鼓励进口产品...
·中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
·国家发改委批准重庆和成都设...
·河北司法系统将重点严肃查办...
 
 — 新法速递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大连市工伤认定工作规定
·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做好地震引发地质灾害防范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2008年05月13日 09时4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资源能源 
 “地震”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受地震影响,四川、重庆、山西、湖北、甘肃等省(市)均有不同程度震感。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做出重要指示,对地震影响地区受灾干部职工表示慰问,并要求相关省国土资源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发挥部门技术优势,做好此次地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为贯彻落实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此次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相关省特别是四川省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震情,立即派出专家组赶往地震灾区,组织开展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灾民集中搬迁点应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二、加密监测,预警预报。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此次地震情况开展地质灾害点巡查调查工作,特别是地震危险区内的地质灾害调查,为减轻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失打下基础。同时,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对地震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加密监测,及时预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值班,严阵以待。相关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及时核送信息,并立即组成工作组,以最快的速赶赴险情和灾情现场,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力求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资源税改革方案拟下半年推出 征收范围将扩大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
·两部委共抑成品油擅自提价 将适时启动预警方案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公安部调派1060名消防官兵赶赴四川地震灾区
·佛山烟花爆竹仓库爆炸如地震官方称尚无人死亡
·广东佛山烟花仓库爆炸 相当于1.1级地震
·国内最大的烟花仓库爆炸 40公里外居民以为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