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最高检、公安部明确五类证券...
·
电子垃圾回收立法“难产”的...
·
我国首部护士条例实施
·
胶济铁路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
·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公布 ...
·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五种情...
·
律师法刑诉法“不齐步”?
·
最高检重拳出击涉农职务犯罪...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20余女教师被令作陪,“陪...
·
辩冤白谤的机制
·
城管执法的七大现实困境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
大连市工伤认定工作规定
·
长春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
·
农业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
·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浅析民事代理权制度
·
论捺指印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意义
·
美国形象权的司法保护
·
我国境外间接上市立法的发展、影响及其评价
·
对与顺风车有关侵权行为规制的探究⑴
·
论我国版权行政裁决机制的构建
·
劳动工伤认定案件的司法审查
·
行政再审困境中的突围
·
论清代民间选择纠纷调解的理由
·
论虚拟财产之取得与丧失
更多理论文章>>
面对电子眼 我们不想穿着衣服洗澡
来源:南方都市报 范大中
2008年05月13日 15时1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法民诉
“
隐私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市民方便查询交通路况,深圳市在政府部门信息网站公开实时道路监控视频,随时让人查询。但这些电子眼并不总会老老实实地盯住路面,它有时午夜过后就像幽灵一样转向附近的住宅楼,搜索那些亮灯不拉窗帘的住户,偷窥他们洗澡、脱衣、睡觉等隐私。当这些被证实遭电子眼偷窥的居民知晓这一情况后,无不气愤不已。
依据《深圳市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披露信息,深圳仅在2006年中就在公共场所安装了20万个摄像头。全市到底有多少个电子眼在运转,准确数字不知道。每个城市都装有电子眼,有多少电子眼、安装在哪里一般市民则不清楚,也就是说,多数情况下你在公共场合的一举一动都被电子眼监控着,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电子眼能解决许多问题。要了解电子眼的用处可在网上输入“监控录像”搜索一下新闻。这些不计其数的案件都是通过查看24小时不间断监控录像找到蛛丝马迹破案的。在长春,一男子搭出租车不付钱,借口上楼拿钱溜了,司机报案,警察通过监控录像找到该男子,替司机追回车费。电子眼不但是警方破案利器,还可替出租车司机追讨车费。事实证明它无处不在。
2004年雅典,出于奥运会反恐需要,警方试图在市区内安装大量电子眼,遭到市民强烈反对。老外对个人隐私比较看重,隐私与公权边界在法律上比较清晰,所以他们有能力发起抗议活动抵制电子眼。但我们这里行不通。对于治理者,电子眼太好用了;对于公民,隐私太不让人在乎了。在这样一个过分相信技术力量的国度里,反对电子眼是毫无胜算的。我们的策略是既然无力反抗,那就闭着眼忽略它。但当监控路面的电子眼偷偷转向居民楼幽灵一般探窥市民隐私时,才发现其实并不是一切都无所谓。
普通人很难在浴室内、马桶上、被窝里时刻保持孔子所描绘的君子一样“慎独”。当我们想到在最隐蔽的空间做着不愿让人看见的事时,天上却有电子眼在盯着你,甚至还可能被录像、上传网络供人猥琐地观赏,心里就难以抑止地愤怒。在上海地铁站台,一对送别情侣难舍难分热吻,几个地铁工作人员通过监控视频评头论足,笑声跟对话下流无耻。这段视频目前还在网络上流传。
一向不在乎隐私的人们是该愤怒起来并采取一些行动的时候了。我们承认无力反对电子眼,也不想去反对它,但作为最后的底线是:必须阻止基于公共理由安装的电子眼邪恶地对准居民窗口。我们需要一个公开条例来确保有权使用者不用它来偷看我们洗澡,确保视频不会被上传到网络,确保我们的隐私不会被卖给商业网站或用于其他一切商业用途。我们可不想因为害怕无所不在的电子眼而不得不穿着衣服洗澡。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苟亿强——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
刘成江 王素杰——浅析民事代理权制度
·
“招婿书”案所引发的几个问题的思考
·
澡堂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隐私权
·
澡堂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隐私权
·
两部网购规范征求意见:买家实名制隐私权谁保护
·
个人隐私保护不力等于变相纵容
·
公民的个人隐私怎能被随意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