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鸫旻律师 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
  1959年出生,女,汉族。
  198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毕业后,至今已有21年的律师经历。
  1995 年至1997年在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研修,并取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83到1993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
  1994到1998作为合伙人、主要创办人创办北京华洋律师事务所。
  1999年以合伙人身份加入北京市远望律师事务所。
    2003年以合伙人身份加入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业务专长
  企业资产重组、股票、证券的发行上市;涉外仲裁、涉外诉讼案件;担任常年或专向法律顾问;产权转让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对刑、民、经案件业务娴熟。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长期恪守:形象光明、精益求精、不断学习、尽职尽责的工作原则和作风。
主要业绩
  198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严打”中,不随波逐流,能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对确有冤情,量刑过重的委托人,积极支持其上诉,并为其进行认真、充分的辩护。此间,有十余件上诉案件,经二审辩护得到从轻、减轻或无罪释放的改判。
    1985年起,重点代理经济纠纷案件,办案作风以细致入微著称。在代理北京市左安门中学被诉购销合同纠纷案中,为弄清是非曲直,历经五年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上诉四个阶段,终于使委托人转败为胜,避免了经济损失,受到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好评。
    1987年起担任丰台区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历时五年。期间,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许多积极建议,并参与处理涉及政府部门的法律纠纷事务。曾代表北京市出席全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除此之外,还先后为丰台区企业局、规划局、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北京市富丰科技发展公司、北京木材厂、解放军总后勤部二大队、衡水物资贸易公司、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南方商场、北京市黎京铝窗厂、北京市小型动力机械厂、北京市三星工贸公司、北京市汽车喇叭厂、北京市大理石厂、北京伏尔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商标防伪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花乡工业总公司、北京司达旅行车公司等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1992年,当丰台科技园区成立伊始,便带领几名律师进入该园区,提供法律服务,为园区的建设出谋划策,审查有关法律文件,为科技园区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做出了积极贡献。
    1992年开始,在房地产、股票证券的法律服务中有突破性进展。在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股票发行、上市中积极发挥了律师作用,促使其成为北京市工业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为北京市伏尔特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商标防伪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为北京市伏尔特技术有限公司的二板上市进行企业法律文件的准备工作。
    为青海省驻京办事处、北京北雄集团、北京尚佳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长辛店农工商总公司、北京市明光工贸公司等数家单位办理楼房产权交易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总金额2亿多元。
    在诉讼代理中,能据理力争,不畏权势,依法维权。1998年,代理北京市三星工贸公司与他人的一起房屋产权纠纷案,多方调查,认真研究国家对第三产业的发展政策,为当事人进行有利辩论。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鼓励、支持委托人上诉,力排各方干扰,依法力争,为委托人赢得最终的胜诉,保住了本应属于自己的5000多平米的楼房。
    1999年,代理丰台区花乡工业总公司与香港华讯集团股权转让纠纷的仲裁案件,以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为武器,为申请人据理力争,为委托人争得全面的仲裁胜利,挽回经济损失570余万元,受到委托人的好评。
    2002年,代理国内首例外贸代理纠纷案,涉诉金额498万美元,积累了丰富经验。
著作和论文
  1、《商业新经济法规实务》
  2、《关于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探讨》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广安门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3层  邮编:100038
  电话:13366055659;(010)63717985、(010)63288571    
  传真:010 63288570     Email
chdlawyer@sina.com

本人照片

职称和头衔


高级职称
二级律师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远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外语和地方语言

英语、日语

资格与荣誉

证券律师业务资格
工商代理人资格
89年受司法部书面表扬
北京市优秀律师称号

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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